正能量!兴科公司职工刘超路遇交通事故 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显担当
作者:张曼
危急时刻伸援手,见义勇为暖人心。2026年3月22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万宁市兴隆镇223国道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关键时刻,公司职工刘超同志恰好途经现场,他果断伸出援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与担当,获得了交警部门及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事故现场
据了解,事发时正值傍晚,国道车流量较大,且光线逐渐变暗。事故发生后,两名伤者躺倒在地,情况十分紧急。一段时间内,现场一度无人上前处置,存在极大的二次事故风险。就在此时,刘超同志路过。面对突发险情,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停车上前查看伤者情况。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请求紧急救援。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刘超同志临危不乱,一方面利用自己掌握的急救常识,安抚伤者情绪,确认其意识状态;另一方面,他主动承担起现场安全维护工作,示意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避让现场,有效防止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待交警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刘超同志并未立即离开,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担架,并向交警详细描述了事发时的所见所闻,为事故的快速妥善处理提供了重要帮助。
刘超同志的义举不仅为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也确保了国道路段的交通秩序迅速恢复畅通。事后,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对刘超同志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行为表示了充分肯定与感谢。当事人在得到及时救治后,也对其危难时刻伸出援手的高尚品德深表感激。
刘超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公司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在关键时刻“敢伸手、敢担当”,不仅挽救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这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也是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
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对刘超同志进行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员工向刘超同志学习,将这种乐于助人、敢于担当的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共同传递社会正能量,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表扬现场
